京门市监石龙撤决送告〔2025〕28号
北京嘉润恒通商贸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04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虚假登记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决定书》(京门市监撤登字〔2025〕第28号),内容是:本局撤销你单位2011年07月25日的设立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登记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
联系人:吴恬婧、刘宇超 联系电话:69869712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南路甲12号312室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