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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一行赴门头沟区司法局调研法治护航生态保护工作。会议听取门头沟区司法局专题情况汇报,区法院、区检察院及相关单位作补充发言。
督察组充分肯定门头沟区生态法治建设成效,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发挥普法宣传在生态保护中的基础作用。要统筹全区普法资源,深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结合“世界环境日”重要节点,开展全域性、多层次的生态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生态保护氛围。二是发挥法律服务在生态保护中的推进作用。立足“生态立区”战略,相关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并动员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参与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为破解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难题提供精准法治支撑。三是发挥严格执法在生态保护中的保障作用。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对破坏生态红线行为“零容忍”。深化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协同联动,梳理生态保护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法律适用难点并提出解决路径,为政府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门头沟区副区长冯涛表示,门头沟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将守护灵山、百花山、永定河山峡段等核心生态区作为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督察组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引领,统筹全区普法资源,聚焦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全民生态法治意识;二是统筹司法协同攻坚,充分发挥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及相关执法部门职能作用,健全跨部门联动会商机制,依法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解决;三是深化执法司法协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法治刚性约束护航区域生态安全。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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