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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统一安排,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用途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调整信息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社会福利中心灾后异地建设
项目(调增)项目实施方案
2.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社会福利中心灾后异地建
设项目(调增)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报告
3.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社会福利中心灾后异地建
设项目(调增)法律意见书
4.门头沟区2025年债券用途调整信息公开表
门头沟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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