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街道办事处 > 大台街道办事处 > 基本信息 > 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大台街道办事处
2.办公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路(大台街道办事处)大台矿办公楼
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通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路8号,邮政编码:102303
5.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现场接待地址:门头沟区增产路7-4号,门头沟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案大厅 ,邮编:102300
6.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邮编:102300
7.咨询电话:010-61870655
监督电话:010-61870355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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