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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我局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主体
检查主体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门头沟区数据局)。
检查依据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开展时间为2025年1月至12月。
二、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方式: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检查项目见行政检查单。
三、管理对象基数及检查比例
日常检查管理对象为近年已备案的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对象基数35,检查比例30%。
四、双随机抽查
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监督检查领域的双随机抽查,抽查对象范围为2024年已备案项目,抽查比例20%。
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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