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发文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2016-09-23
成文日期:2016-09-23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16-09-23
有效性: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北京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扶持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门头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专家评审会。经评审和公示,现批准以下八个项目为第五批门头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一、京西太平鼓(鲁式):类别—(Ⅲ)传统舞蹈,申报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办事处东辛房社区;
二、古珐藏艺:类别—(Ⅷ)传统技艺,申报单位—北京诺亚盛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妙峰山拓片:类别—(Ⅷ)传统技艺,申报单位—北京千秋韵工艺品有限公司;
四、德生堂中医诊疗法:类别—(Ⅸ)传统医药,申报单位—北京德纳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妙峰山刻纸:类别—(Ⅷ)传统技艺,申报单位—北京千秋韵工艺品有限公司;
六、覃氏瑶医诊疗法:类别—(Ⅸ)传统医药,申报单位—北京德坤瑶医医院;
七、风车制作技艺:类别—(Ⅷ)传统技艺,申报单位—北京梦圆宏业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八、孟氏刺络疗法:类别—(Ⅸ)传统医药,申报单位—北京潭柘仁寿中医医院。
特此通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0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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